奏鸣曲式 sonata form,“奏鸣曲式”是一种大型曲式,是奏鸣曲主要乐章常用的一种结构形式。它包含几个不同主题的呈示、发展和再现以及特定的调性布局。
所谓“曲式”,就是写作乐曲的一种格律,即用一种比较固定的框架把乐曲的大结构框出来,使具有某种固定曲式的乐曲具有比较规整的形态,利于聆听者理解与欣赏。
由于它通常用于奏鸣曲的第1乐章,并常用快板速度,所以也称为奏鸣曲第1乐章形式或奏鸣曲快板形式。这种曲式不仅用于奏鸣曲中,也用于室内乐、协奏曲、交响曲等大型音乐作品的相应乐章。此外在序曲、交响诗等作品中也常见到。
奏鸣曲式中呈示部的调性布局除继承古奏鸣曲的格局外,在贝多芬的后期作品中出现了三度关系的调性;到浪漫派成熟期,还有二度关系的调性。近现代的作曲家虽然保留奏鸣曲式的某些基本特征,但并不一定遵守调性统一的原则。
奏鸣曲式可能作下列各种变化:
①采用复式呈示部(如协奏曲)。
②再现部将主部、副部的顺序颠倒或省略其中之一。
③省略展开部或仅有一个简单的过渡。
④用插部(新的主题材料)代替展开部或展开部与插部并用。
⑤与回旋曲式混合形成奏鸣回旋曲式(见回旋曲式)。
⑥与套曲结构结合以及应用某些特点与其他曲式相结合(见套曲曲式、混合曲式)。
通常所说的奏鸣曲式,是指维也纳古典乐派时期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奏鸣曲式。它的结构由“呈示部”、“展开部”与“再现部”三大段依序组成。
第1部分
呈示部,包括主部、连接段、副部及小结尾。主部与副部的调性关系仍保持古典奏鸣曲式的传统,乐思的性质或者是对比并置的,或者是对比冲突的。在较早的奏鸣曲中呈示部一般要反复一遍。这个部分是这首乐曲的重心与精神所在。
第2部分
展开部,也称自由幻想部。主要乐思在不同的调性上加以发挥,也可以是不同乐思的交替出现,有时也用新材料或复调的处理方法。结构上则以材料的片断性和终止的隐蔽为特征,使乐思以新的方式不断展开,甚至造成尖锐的矛盾冲突,最后是引向第 三部分的过渡。
第3部分
称为再现部。这时主部仍在原调上再现,并通过连接段,使副部在主调上出现,以取得再现部的调性统一。最后为尾声。有的尾声很长,如L.van贝多芬某些作品的尾声有第二展开部的性质。此外呈示部之前可冠有引子,一般在速度、调性等方面与呈示部构成对比。
呈示部
把本乐章的主题提了出来,通常这里的主题有两个,以达到对比的效果。所谓主题其实就是一段音乐。这两个主题被叫做主部主题和副部主题,或者简称主题和副题。两个主题相对比,增加了音乐的复杂性。
一般如果主调是大调,那么副部用属调;如果主调是小调,副部用平行调(大调)。在呈示部的开始有时有“引子”,在主题副题之间再写上一段音乐,往往被称为“连接部”或“插部”。 在副题结束后再加上个尾巴叫做“结束部”——这里的“结束部”是呈示部的结束,而不是整个奏鸣曲式的结束。
在《悲怆》的第一乐章里,一开始大管低沉阴霾的音乐就是引子,接下来的快速不安的旋律就是主题,它被不断重复和变奏之后出现了一个温暖柔和的旋律: 3 2 1|6 5 3 5 1. 6|5 - .... 这就是副题。副题再被不断重复,变奏,由温柔转为热烈,最后由平静的结束部结束了呈示部的音乐。
展开部
通俗地讲,就是在呈示部两个主题的基础上添写许多新的旋律,是呈示部的发展。 在《悲怆》中,展开部显得急促而冲动,几经起伏后结束。
再现部
顾名思义就是把主题副题(实际上是呈示部)重复出来,但通常会经过一点变化——例如:主调是大调,再现部的两个主题都用主调;如果主调是小调,主部用主调,副部用同主调(大调)。有时再现部被写得很精简,引子、插部之类都可能被省掉了。最后常常加上一个尾奏。
《悲怆》的再现部很完整,先是强烈地重现了主题的旋律,然后变奏一次,然后再现了主副题间的连接部分,接着重现了副题。可以注意到它的音色已经同在呈示部时不同了,顺带把"结束部"也再现了。最后加上了一个柔和的尾奏。至此,一个完整的奏鸣曲式的例子就结束了。
“奏鸣曲式”三大段落循环出现的模式让音乐起承转合的节奏感,就像在写文章一样,带给听众充实又富有变化的听觉效果。
附注
重复,变奏和对比的简单解释
音乐的主要表现手法主要就是重复,变奏和对比这三个要素。
由于音乐是一种稍纵即逝的艺术,音乐家一定要重复一些旋律和节奏来加深我们的印象。
但单纯的重复无疑是非常枯燥的,于是要加以变化,这就是变奏,最常见的变奏是在保留旋律的基础上通过改变节奏、和声、音色,加装饰音等手段来改变音乐的效果和情绪(比如圣桑的《动物狂欢节》中,原本欢快的舞曲旋律被极大地拉慢了节奏之后变成了《乌龟》)。复杂的变奏则比较混沌,什么要素都变了,当然还保有原型的一些特征,否则也就不是变奏了。
对比则为音乐添加了戏剧性的因素,两段情绪,效果不同的音乐先后出现,此消彼长,互相缠绕,互相融合。
二十世纪音乐流派纷呈,各行其是,但不少用不同创作方法写成的音乐作品,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奏鸣曲式的结构原则,如巴托克的《弦乐器、打击乐器和钢片琴音乐》(分四乐章)第二乐章(快板),自由运用十二半音的音乐,按照奏鸣曲式的调性布局,形成次C和G为中心的两大调性区;并按照奏鸣曲式的结构原则,分为呈示、展开、再现三部分,2/4拍子的呈示部按照巴托克的节奏韵律,在再现部中从两拍、三拍、五拍演变为3/8拍子;展开部则是一个自由的赋格段,仿照传统奏鸣曲式用复调手法发展主题的展开部。
勋伯格用十二音技法作成的《第四弦乐四重奏》第一乐章,按照奏鸣曲式的结构模式,分为主题性格互相对比的两大主题群。韦伯恩在勋伯格的十二音序列中加进音色和节奏的因素,他的《交响曲》第一乐章组织严密,段落与段落之间的关系体现奏鸣曲式的结构原则,音乐从稳定到不稳定,再回到稳定。呈示部(稳定)的音乐缓慢平稳,在低音和中音区作静态的流动;展开部(不稳定)的音区逐渐上升,出现动态的颤音;再现部(稳定)回复缓慢、平静的音乐运动。阿尔班·贝尔格把歌剧《沃采克》第二幕的五场戏比作交响曲的五个乐章,第一场是奏鸣曲式的第一乐章,十二音音乐中各和声单位的相互关系,相当于传统奏鸣曲式中各部分的相互关系,说明调性音乐的结构原则可以灵活运用于无调性的十二音音乐。
法国当代作曲家皮埃尔·布列兹(1925—2016 )称他作于1948年的钢琴套曲为《第二钢琴奏鸣曲》,却对传统奏鸣曲的结构原则不屑一顾,宣称第一乐章的创作构思,旨在破坏奏鸣曲式。这是现代作曲家对待奏鸣曲式的另一种态度。
奏鸣曲与奏鸣曲式的区别在于:奏鸣曲是一种体裁,它由不同数量的乐章组成,各乐章间在调性、速度、情绪等方面形成对比,几个乐章成为一个整体,彼此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而奏鸣曲式是曲式结构的一种,它由呈示部、展开部、再现部三部分组成,通常用在奏鸣曲、交响曲、协奏曲中的第一乐章,常为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