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音体系中各音的绝对准确高度及其相互关系叫做音律。音律是在长期的音乐实践发展中形成的,并成为确定调式音高的基础。
在音律中,每个音级都被称为“一律”。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根据需要曾采用过各种各样的方法来确定乐音体系中各音的高度,其中主要的,为大家所熟知的有“纯律”、“五度相生律”和“十二平均律”三种。这三种律制各有长处与短处,目前被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的是“十二平均律”。但“纯律”和“五度相生律”在音乐生活中仍继续发生着影响并具有重大的意义。
古时,人们想把音律记载下来,相互传达、表达。但说的人和听的人都没有一个标准,声音和旋律过耳就不存在了。为了制定音律的标准,传说,古人在昆仑山之阴,用不同长度的竹子,把当中打空,在天气转冷时,埋在接天地之气的山凹,只留一孔以地面平齐,并用竹内薄膜将露出的孔封住。第二年,随着气候转暖,大地积聚的气流开始涌动,一天,聚地气最多的大竹管首先涌喷出地气冲破竹膜,古人就把这定为“黄锺”之声。并用三分损益的方法定出其他十一声,从而制定出十二声律。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簇,太簇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仲吕。
后因昆仑路途遥远,每年气候也有变化,“是故天子常以冬夏至御前殿……陈八音,听乐均,度晷景,候锺律,权土灰,效阴阳。冬至,阳气应,则乐均清,景长极,黄钟通,土灰轻而衡仰。夏至,阴气应,则乐均浊,景极短,蕤宾通,土灰重而衡低。……候气之法,为室三重,户闭,涂衅“隙”必周,密布缇缦。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内庳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内端,案历而候之。气之者灰动。其为气动者其灰散;人及风动者其灰聚。殿中候,用玉律十二。惟二至候灵台,用竹律六十,候日如其历。” 《后汉书·律书上》
《吕氏春秋》 载:“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俞“昆仑”之阴,取竹于塮郤之谷,以生空窍后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吹四舍少,次制十二筒……以制十二律……黄帝又令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这里明确了黄钟三寸九分的制度,为三分损益形成十二律作出了较早的文字记载。为今人研究中华音律提供了明确的文字依据。《后汉书·律历上》记:“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如瑟,长丈而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率清浊之节。”在此明确了律准、旋律的关系。
不同旋律的音乐表达出人的不同情绪,“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此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今天的“国歌”、“军歌”、少先队的“队歌”,满怀对国家、对军队、对组织的敬意,“其声直以廉”;“民歌”、“山歌”、“情歌”,以其爱心感人,“其声和以柔”;圆舞曲、迎宾曲、间奏曲,抒发欢乐之情,“其声啴以缓”;当然,哀乐、丧乐、悼乐不可避免地“其声噍以杀”了。 “6"等有相对音高的音律。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和人们对音乐的认识有限,其音律没有固定下来。那么么时期才开始初步明确音律呢?可以说是在夏朝(约公元前21世纪),那时芦苇箫管(称为龠)已经出现而且流行,人用口可以同时吹奏长短不同的二支、三支甚至更多的管数。芦苇管笛同时发声时,发现了哪些相对音高好听、哪些不好听的芦苇箫管。于是,把好听的、协和的芦苇萧管(长短不一样、音高不一-样)保留起来,便利以后仿制。从这时开始,人们就发现箫管越长,发出的声音就越低;箫管的长度短则发出的声音高。按现今的音律验证方法可知,古人保留使用协和的芦苇箫管的音程是:以某一根管长为标准音的八度、纯四度、纯五度音程;次之以纯四度管长为标准而制作的八度、纯四度、纯五度的协和箫管;再以纯五度管长为标准而制作的八度、纯四度、纯五度的协和箫管....在中国出土的殷墟(约在公元前1401年至公元前1122年)甲骨文中就有“和"的记载。“和"即是(十三苗至十七苗)小笙的前身。可见笙的历史距今至少有3千年以上。既然有“和"这种器乐,就必然有音律。从古到今笙的音律调制是用传统的四度、五度、八度和声音来调音准。可见在这时期,我国古老的四、五、八度相生音律产生了。这种四、五、八度调音方法在现今器乐调音中仍有实际应用意义。
音律中的音律包括:
一、五音:古代音律中的“五音”指宫、商、角、徵、羽五个基本音级,再加上变宫、变徵两个音级,就构成了“七音”,对应于今天的1(do)、2(re)、3(mi)、4(fa)、5(sol)、6(la)、7(ti)七个音阶,其对应顺序为宫(1)、商(2)、角(3)、变徵(4)、徵(5)、羽(6)、变宫(7)。这七个音都只是相对音高,不是绝对音高,但相邻两音的距离是固定不变的。
二、十二律:指古代音律中的十二个绝对音高,是采用三分损益法将一个八度分为十二个不完全相同的半音的一种律制。各律从低到高依次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十二律又分为阴阳两类,属奇数的六种律为阳律,称为“律”,属偶数的六种律为阴律,称为“吕”,故十二律又简称“律吕”。
三、九宫调:宫调是古代戏曲、音乐名词,是指音乐的各种调式,宫调不同,音调就不同。近人吴梅曾解释说:“宫调者,所以限定乐器管色之高低也”。我国历代均依十二律高下的次序,定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为七声,是乐律之本,以宫声为主的调式称“宫”,以其他各声为主的称“调”。七声配以十二律,可得十二宫、七十二调,共为八十四宫调,但俗乐多不全用,常用的有五宫(仙吕、南吕、中吕、黄钟、正宫)、四调(大石、双调、商调、越调),合称“九宫调”。
四、古代乐器:《周礼?春官》中把乐器分为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类,称为“八音”,它是最早的乐器分类法之一。金音包括编钟、特钟、铙,石音包括编磬、特磬,土音包括埙,革音包括鼓,丝音包括古琴、古瑟,木音包括柷、敔,匏音包括笙、竽,竹音包括箫、笛、管、篪,现在所说的丝竹就是丝音和竹音的简称。中国民族乐器是中国音乐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经过数千年的发展品种众多,大致可分为合奏与独奏两大类,合奏乐器多为锣鼓、锁呐、二胡、琵琶、扬琴、三弦、笛、笙、箫等等,独奏乐器通常以古琴、琵琶、二胡、板胡、笛子、筝等为主。
音律是音乐的基底,它作用的天籁、地籁、人籁三个世界,既是音乐性质和层次的三种分类,也是音律作用的三种不同音乐的表现样态。音律作用的天籁世界是泛音自然美的世界,它是宇宙永恒的自然秩序,它使音乐内蕴了简单性、和谐性、共振性、柔和性审美特质。音律作用的地籁世界是独特的异域美的世界。在自然律素构成的大块地域的音律形态中,使中西音乐从基底上有了分野;在各地方小块地域的特性音高形态中,形成了五光十色的音律样态,它是世界音乐形成色彩斑斓的根本。音律作用的人籁世界是数理人工美的世界,是音高体系及其乐音运动的人工数理规范。它既表现了音律的绝对精确与相对自由,数理结构与审美功能的对立统一,也显现了无数人为音律基底功能在优秀音乐作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