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参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体系进行划分):
初级录音师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录音师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录音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录音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录音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录音师不少于240标准学时;中级录音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录音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录音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录音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目标
培训初级录音师、中级录音师的教师应具备本职业中级录音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高级级录音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录音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录音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录音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高级录音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录音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场地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实习场所,具有必要的录音设备和教具等。
1基础知识
(1)录音声学基础知识。
(2)录音系统基础知识。
2安全用电、消防基础知识
3相关法律,法规常识。
(1)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知识
初级录音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录音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录音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录音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录音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录音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录音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录音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录音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录音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录音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录音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录音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录音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录音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录音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录音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录音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录音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录音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